http://36.133.62.120:8282/Content/biglogo.png
【都江堰市融媒体中心】
http://www.djymedia.com/content/2019-02/15/003462.html

等待处理…

市人大常委会
任命15名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

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次会议

点击量:570    我要评论 (0条评论)

本报讯 2月13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次会议。会议新任命了15位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审议和通过召开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相关议题。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聪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殷波、杨锋、王晋、廖涛参加会议。

会上,按照宪法和组织法的规定,依照市委的提名,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新任命了15位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并进行宪法宣誓仪式。会议强调,新任命的15位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要进一步增强全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按照市委十四届九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要求,围绕“两个率先”,聚焦“六大行动”,依法履职、正确履职、高效履职;要进一步增强人大意识和法律意识,加强学习,增强接受人大监督的自觉性,认真办理好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意见和社情民意;要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和公仆意识,自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主动为群众服务,切实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增强廉政意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勇于担当,开拓进取,主动作为,带好队伍,严守纪律和规矩,向组织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会议表决通过了召开市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相关议题,市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将于2019年2月21日至23日召开。会议要求,一是人代会各筹备工作组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好会议筹备工作,各司其职、精心组织、加强协调、密切配合、主动作为,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各项筹备工作任务。二是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要从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围绕“两个率先”“六大行动”、三大功能区、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和全市人民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前思考、认真审议各项工作报告,提高审议质量,多提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三是要坚持党的领导、严格依法办事、充分发扬民主,依法做好这次会议的各项表决工作。要严格会议纪律,确保会议风清气正、圆满完成各项任务。

会议还审议并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市十八届人大代表补选结果报告和代表资格审查报告,通报了2018年度人大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光辉,市监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各街道人大工委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本报记者 刘昶 实习生 刘嘉立

上一条:高起点组建李冰文化创意旅游产业功能区
下一条:没有了
分享到

© 2018-2021 都江堰报
ICP备:蜀ICP备18036256号-1

↑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