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7月11日,记者从市机关事务后勤服务中心获悉,全市党政机关及示范片区生活垃圾分类实施工作已经全面铺开。
据悉,到2019年底,全市党政机关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到2020 年底,围绕生活垃圾分类法规体系、标准体系,基本建立设施体系和工作体系,形成以法制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
据了解,示范片区内党政机关公共区域内须设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三分类投放设施(有食堂或集中供餐的单位,在食品加工及就餐区域要求设置餐厨垃圾收集容器)。
记者了解到,全市党政机关及示范片区生活垃圾分类实施工作分启动、实施、验收三个阶段,力争在年底前完成。该示范片区包括:乡镇(街道)和市级部门党政机关。其中,银杏街道和奎光塔街道片区范围内的党政机关单位应率先示范推进片区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本报记者 王凯)
相关链接
可回收物:适宜回收利用和资源化利用的生活废弃物(指未受油渍、污水等污染的物品。)1、废纸类:平面纸张(报纸、复印纸、宣传单、包装纸、信封、硬纸板等);纸盒(箱)(纸板箱、包装盒、牛奶、饮料利乐包装、蛋盒等)。2、废塑料类:PET塑料瓶(矿泉水瓶、饮料瓶等)、硬质塑料瓶(如洗衣液瓶、洗发水瓶、内服药瓶);其他容器类(塑料盒、塑料杯、塑料托盘、软桶等);包装类(塑料袋、保鲜袋、保鲜膜、包装袋、塑料泡沫、气泡缓冲材料、水果网套、热饮杯盖等)。 3、废玻璃类:玻璃瓶(如调味瓶、酒瓶、化妆品)、碎玻璃等。4、废金属类:金属容器、金属制品等。5、废织物类:废旧衣物、废旧床单、废旧桌布、废旧窗帘等。6、其他可再利用的生活垃圾。
有害垃圾:家庭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和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油漆和溶剂及其包装物、废矿物油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像纸、废荧光灯管、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镍镉电池和氧化汞电池以及电子类危险废物等。
易腐垃圾:包括餐厨垃圾:餐饮服务企业、公共机构食堂等产生的剩菜剩饭、菜根菜叶、果皮等垃圾;厨余垃圾:居民家庭产生的菜叶、剩菜、剩饭、果皮、蛋壳、茶渣等垃圾。
其他垃圾:包括卫生纸、餐巾纸、烟头、果皮果壳等不可回收垃圾;以及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外的生活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