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充分发挥纪律检查委员会和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优势,推动监察机关依法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国家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有关规定,经发布公告、自荐报名、民主推荐、遴选考察等程序,都江堰市监察委员会决定聘请(以姓氏笔画为序)付婕(女)、甘霖(女)、田世贵、孙兴、邢永亮、李祝辉、张淦、张星星、陈林、罗佳(女)、郭忠、洪浩、高文、康斌、董会平、傅杰为都江堰市监察委员会第一届特约监察员,聘期至2023年2月。
都江堰市监察委员会
2019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