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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
6月1日起正式实施

我市开展相关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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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5月28日上午,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壹街区同心广场开展《成都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专项宣传活动。据悉,该条例自1993年发布以来,经过两次修正,于2020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管理条例的实施是成都市为加强市政工程设施管理,保障设施完好、安全运行,提升城市品质,促进美丽宜居公园城市建设而制定的。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二科工作人员闵川介绍,市政工程设施包括城市道路、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及其附属设施;城市桥涵、桥梁、涵洞及其附属设施,城市下穿隧道等。市综合执法局主要对2.5环以内、玉堂街道片区的道路、桥梁负责维护和监督。

当天,宣传活动现场,市民主动上前询问,工作人员详细作答。市民谢阿姨说,道路、桥梁安全和老百姓息息相关,应该倡导人人爱护、维护市政工程设施,我市正值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之际,应做到人人参与、人人共享。

随后,宣传组来到2.5环永安大道和柏条河交汇处,向锦江绿道段的人行天桥施工方宣传管理条例。现场,执法人员检查了施工打围安全状况,并提出整改意见,“打围栏板上应该没有任何广告标语,应将牛皮癣清理干净;凸出的螺丝钉和不平整的栏板容易对行人造成安全隐患,应立即整改。如果没在规定的施工期内完工,应提前一个月进行申报。”记者看到,围栏醒目处张贴了公告,明示了项目名称和主管行业、施工单位等信息,并附有联系电话。占道施工信息公示牌上则明确了占道起止时间,公开透明接受群众监督。

成都建工现场负责人田德永介绍,“前期从进场开始,我们就对安全文明施工非常重视,做了各种标志标牌、警示设施、环保设施等,严格按照程序规范施工,保证施工环境符合规范要求。施工结束之后,我们还将对损毁道路和绿化进行恢复。预计7月底,这条人行天桥将投入使用,市民可沿河欣赏绿道美景。” (本报记者 缪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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