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7月7日至8日高考期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查处2起高音喇叭噪声案件。
据了解,7月7日高考第一天,执法人员上午10点半在中山路挡获一辆用高音喇叭揽客的汽车,经查该车是从水文化街打开高音喇叭经太平街、迎宾路,沿途经过了医院、居民区、小学,在中山路被执法人员挡获,及时解除了影响高考考场的噪声隐患。当事人在高考期间用高音喇叭揽客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执法人员依据《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第八十七条第四款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罚款500元。7月8日高考第二天,执法人员在青城山镇药王大道中段桃花新居横街处发现一起用高音喇叭揽客的行为,执法人员调查取证后依据《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第八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罚款200元。
据悉,为给高考、中考考生营造安静舒适的备考环境,我市发布了《关于高考和中考期间严格控制环境噪音污染的通告》,并组织相关部门执法人员提前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同时还安排执法人员在考点和食宿点周边值守,加大日常巡查强度。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中考即将来临,希望各单位和个人行动起来,为中考“静音”。同时,若发现有噪音污染行为,请拨打以下电话进行举报:市综合执法局87132732、市公安局110、市生态环境局87138103。
(本报记者 王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