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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召开
第83次常务会会议

专题学习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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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7月10日,市委副书记、市长何维楷主持召开市政府第83次常务会会议,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听取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汇报,安排部署相关工作。

据了解,2006年以来,我市累计接收矫正对象1905人,解除矫正1645人,仍在矫正期限内的260人。我市社区矫正工作经历了2006年乡镇、社区矫正试点启动、2009年全市社区矫正全面推开和2013年规范发展三个阶段。随着社区矫正工作的推进和规范,既保障了刑事裁判、决定的正确执行,又提高了教育矫正质量,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

会议指出,社区矫正是立足我国基本国情发展起来的具有中国特色的非监禁刑事执行制度,是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要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的颁布出台,填补了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律依据空白,对于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专业化、法治化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要求,市级相关部门、各镇街要充分认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严格履行法定职责,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切实强化信息互通、程序衔接、协同配合,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各项工作。市司法局要牵头健全社区矫正工作体制机制,强化专业化队伍建设,提升社区矫正场所功能,帮助矫正对象尽早顺利融入社会;要会同市级相关部门和镇街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增强《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社会知晓率,促进市民群众了解、支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形成共管共治的良好工作格局,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本报记者 王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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