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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召开第99次常务会会议

集中学习《四川省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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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3月5日,市委副书记、市长张亚丹主持召开市政府第99次常务会会议,传达学习省、成都市有关会议精神,集中学习《四川省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部署贯彻落实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人领学并解读了《办法》的出台背景、目的意义、总体架构、主要内容等。据了解,随着机动车保有量持续增长,非道路移动机械不断发展,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量居高不下,空气污染现象日益凸显。同时,国家对移动源污染防治工作重点已由淘汰黄标车等工作调整为“油、路、车”统筹治理的移动源大气环境管理新格局。在此背景下,我省出台该《办法》,并于2021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办法》共七章四十七条,包括总则、预防与控制、排放与治理、监督管理、区域协同、法律责任、附则等内容,主要从明确各责任主体职能职责、统筹油路车治理、强化检验机构监管、推进区域协同等方面进行规范。

会议要求,政府系统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办法》出台的重要意义,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工作,建立健全工作协调联动机制,加强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和资金保障。要督促企业按照规定落实主体责任,加大保障投入,完善设施设备,加强人员培训,严守法律底线。要加强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工作,加强社会舆论监督,形成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大气污染防治的浓厚氛围。同时,要结合幸福美好生活“十大工程”建设,大力推动生态惠民,持续改善空气质量,夯实筑牢“好山好水好空气”的优越生态本底。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本报记者 邓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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