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社会经济发展,确保项目建设顺利进行,拟将青城溪村南侧91.337亩土地出让拍卖(川府土[2009]177号、川府土[2013]243号),现就拟出让拍卖用地红线范围内清理地面附着物(坟墓)等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该项目范围:都江堰市人民政府玉堂街道九龙社区1、6、7、10组。
二、该项目范围内的已普查登记的青苗及附着物(坟墓)等已按相关政策补偿到户。
三、拟出让拍卖用地红线范围内:(一)所有青苗、树竹木需使用尚未移植的,须在7个工作日内移植。(二)已补偿的有主坟墓尚未搬迁的,须在7个工作日内搬迁。(三)其它附着物如被拆迁安置补偿业主尚未搬迁的,均须在7个工作日内搬迁。(2021年3月19日至3月29日)
四、对逾期不搬迁者,视为放弃搬迁。对在规定时间内未搬迁而阻挠施工者,由相关部门依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若有任何问题,请及时向玉堂街道、九龙社区反映,玉堂街道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13881916625;九龙社区联系人:龙先生,联系电话:13981790323。
特此通告。
都江堰市人民政府玉堂街道办事处
2021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