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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召开
第103次常务会会议

集中学习《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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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4月16日,市委副书记、市长张亚丹主持召开市政府第103次常务会会议,集中学习《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安排部署我市贯彻落实事宜。

会上,市医保局负责人就《条例》的出台背景、出台意义、主要内容进行了解读,并汇报了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的运行情况。据了解,该《条例》于2020年12月9日经国务院第11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1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是我国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管方面的首部行政法规,对医保基金监管权限、程序、处罚标准进行了规范,为加强医保基金管理、保障基金安全、促进基金有效使用提供了法律保障。

会议要求,市政府系统要始终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价值取向,织密扎牢医保基金监管制度“笼子”,厘清监管职责,切实把医保基金监管作为医保工作的生命线,坚决维护好人民群众“看病钱”“救命钱”。市医保局等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联合监管,推进信息共享、互联互通,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健全协同执法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联合惩戒的医保基金监管格局。要广泛开展《条例》学习宣传培训,针对定点医药机构和医师药师、参保人等重点群体,多渠道开展宣传解读,把医保基金监管形势讲清、政策讲透、权利义务讲明,提高人民群众对打击欺诈骗保的关注度、认同度、参与度和支持度。要进一步加强社会监督,形成人人参与、关心支持、共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政府系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和政协提案工作方案和2020年度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通报表扬方案。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本报记者 邓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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