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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考和中考期间
严格控制环境噪音污染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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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将于2021年6月7日至2021年6月9日进行,都江堰市高中段学校招生考试将于2021年6月16日至2021年6月17日进行。为防止和减少噪声污染,确保考生复习、考试期间环境安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2021年高考、中考期间严格控制都江堰市环境噪音污染,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高考期间(2021年6月7日7:30至2021年6月9日17:30)和中考期间(2021年6月16日7:30至2021年6月17日17:30),全市考点学校200米范围内的建筑工地暂停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高考考点:都江堰中学、树德中学都江堰外国语实验学校;中考考点:都江堰中学、树德中学都江堰外国语实验学校、青城山高级中学、八一聚源高级中学)

二、2021年6月5日至2021年6月9日和2021年6月14日至2021年6月17日,每日22:00至次日6:00,全市范围内禁止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各类施工作业。

三、2021年6月7日至2021年6月9日和2021年6月16日至2021年6月17日,每日12:00至14:30,全市范围内禁止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各类施工作业。

四、餐饮及文化娱乐场所应采取措施降低边界噪音排放。

五、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城区使用高音广播喇叭。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喇叭或采用其它发出高噪音的方式招揽顾客。

六、建筑施工单位在上述规定时段内违规施工产生环境噪音污染的,将由市综合执法局依法从严查处。其它单位和个人在上述规定时段内产生环境噪音污染的,市综合执法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有关部门将依法从严查处。

七、举报电话:

市综合执法局028-87132732

市公安局110

市生态环境局028-87138103。

都江堰市人民政府

2021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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