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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群众满意度
作为检验办理质效标准

市人大常委会召开
“我为群众办实事——人大代表在行动”
活动收集问题及建议意见交办工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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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6月11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我为群众办实事——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收集问题及建议意见交办工作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聪、副主任杨锋出席会议,市级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各镇人大主席团主席、街道人大工委主任等参会。

会议通报了近期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人大代表在行动”主题活动收集问题和提出建议的情况,把应由市级相关部门办理解决的41个问题及建议意见进行交办,要求各相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结合本单位职能职责,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办理,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并于8月30日前将办理结果以正式文件书面报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

会议强调,人大代表们通过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发现的问题、提出的相关建议意见,涉及城市建设、交通运输、社会保障、环境保护、法制宣传等方面,集中了民情民智民意,都是一些很具体、很实在的问题,关系到政府工作的改进、社会稳定发展、群众民生福祉改善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各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强化办理工作责任。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把承办事项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采取有效措施,促进问题解决。要针对问题,切实强化办理工作的质效。各承办单位要明确自己的办理事项和工作任务,及时召开本单位专题会议进行研究落实,要明确承办的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和承办负责人,明确办理时间节点,把责任落实到人头,把群众满意度作为检验办理质效标准,切实提升办理工作的质效。要协同配合,切实强化办理工作合力。对于多个单位办理的事项,主办单位要发挥好牵头作用,协办单位要全力配合,主动作为,同一事项涉及的所有办理单位要共同办理、相互协作。要跟踪督办,切实强化办理工作落实。要加强督办,督促检查各承办单位办理工作推进状态、落实情况,对办得不好的要督促相关承办单位进行整改,推进办理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本报记者 黄代凤 韩晓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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