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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召开第113次常务会会议

组织学习全国、省农村工作相关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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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9月16日,市委副书记、市长张亚丹主持召开市政府第113次常务会,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四川省贯彻<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实施办法》,并就相关工作提出要求。

《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于2019年8月19日施行,是党首次专门制定关于农村工作的党内法规,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农村工作的高度重视。《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经2021年4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已于2021年6月1日施行。这是我国三农法治建设、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法律。《四川省贯彻<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实施办法》于2021年4月30日经中共四川省委常委会会议审议批准,2021年5月13日由中共四川省委发布。明确了党管农村工作的相关要求和主要任务,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职能职责和工作机制,党管农村工作的保障措施和考核监督机制,是今后四川省落实党管农村工作的法规性文件。

会议要求,全市政府系统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把学习《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四川省贯彻<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实施办法》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全面理解精神实质,准确把握乡村振兴战略的新部署和新要求,不断提高农村工作能力水平,推动我市在乡村振兴实践中走在前列、起好示范。一是要加强学习宣传,各级各单位要广泛开展普法教育,推动全市干部群众和市场主体准确把握相关规定要求,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乡村振兴的能力,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二是要完善配套制度,积极推进我市相应制度建设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建立健全相关配套制度,切实将法律和条例各项要求转化为可操作、可落地的具体措施。三是要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牢牢抓住乡村振兴这个“三农”工作的牛鼻子,着力抓好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等重点工作,持续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市农业农村局要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市级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认真履职尽责,形成推动农村工作和乡村振兴的强大合力。

会议还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研究审议了其他事项。 (本报记者 王银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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