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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江堰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2022年5月27日都江堰市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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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党中央、省委和成都市委关于“八五”普法工作的要求,全面实施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推进普法改革,进一步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增强全社会法治观念,为奋力构建“五大新城”、精准推进科学复兴,建设新时代现代化强市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特作决议如下: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新时代全民普法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民普法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紧紧围绕“十四五”时期都江堰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都江堰市委中心工作,推动全市普法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努力开创全面依法治市新局面。

二、突出法治宣传教育重点。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法治理念,形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公平正义、诚实守信、权利义务相统一的法治理念。深入宣传宪法,将宪法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有机结合,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深入宣传民法典,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规章,推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围绕“五大新城”建设,加强精华灌区保护、生态环境保护、耕地保护、林盘保护、森林草原防灭火等法律法规宣传。围绕群众关切,加强征地拆迁、物业管理、安全生产、打击毒品犯罪和网络电信诈骗等涉及民生的法律法规宣传。

三、高效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改革创新。深入挖掘本地法治文化,打造“李冰法治讲堂”品牌,推动普法课程“标准化”。建立法律知识需求反馈和精准化普法机制,强化供给侧结构调整,推动普法供需“精准化”。坚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开展落实国家机关普法责任制述职评议。持续抓好“一月一主题”普法,全面落实“以案说法”,推动普法格局“协作化”。持续开展年度十大法治人物评选,建设“法治都江堰”普法融媒体平台,打造“都晓法”全应用场景,推动普法智慧“数字化”。

四、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深化法律进机关、乡村、社区、学校、宗教场所、企业、单位、军营、景区、网络,推动“法治宣传十进”向“法律服务十进”和“依法治理十进”提升。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提高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深入开展“宪法法律进高校”。把法治教育纳入乡村干部培训、劳务培训重点内容,落实社区两委成员集中学法、会前学法和“社区李冰法治讲堂每月一课”,深入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院落坝坝会”“乡村夜话”等活动。落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制度,保障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建立单位负责人、职工经常学法制度,提高单位经营者、职工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持续加强对A级景区、乡村旅游景点、涉旅餐饮、商贸等经营人员和旅游从业人员的法治培训,引导其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加强地方与驻地部队联动,走进营区开展面向现役军人的普法宣传、法律咨询等法律服务。加强对全市新媒体普法矩阵指导和监测力度,全面落实公益普法责任制,主动让法治文化和法律知识占领网络传播阵地。

五、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在公共设施建设和公共空间利用时融入法治元素。合理布局全市法治文化阵地,对现有法治文化阵地更新提质,增强传播力度。丰富、拓展法治文化阵地的功能,依托法治文化阵地开展各类法治实践活动。把法治文化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探索建立“企业运营、市场运作、政府购买、社会参与、百姓受惠”的法治文化建设新模式。充分挖掘李冰治水精神中的“因势利导·依规善治”治理哲理,传承和弘扬传统文化中的法治思想。

六、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深化行风建设,规范行业行为。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调处综合机制。深入推进依法治校,实施“依法治校示范校”动态管理。开展公共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治、防灾减灾救灾、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方面专项法治宣传教育。强化应急时期法律服务,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对乱象较多的行业领域,开展专项依法治理。

七、加强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把推进普法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法治建设总体部署,纳入综合绩效考核、平安建设等考核评价内容,落实全民普法工作经费财政预算保障。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格局。做好中期检查和终期评估,并将推进落实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镇(街道)人大主席团(人大工委)要充分运用代表视察、专题调研等形式,加强对“八五”普法工作的监督检查,保证本决议有效贯彻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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