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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都江堰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送审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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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4月24日,市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一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幸晓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凌、韩冰、杨永奎、张显虎、李智及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夏小海,市政府副市长古春,市政协副主席赵建国,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各镇人大主席、各人大街道工委主任和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或应邀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近期重要会议精神,审议《都江堰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送审稿)》,通过有关人事事项,接受个别市人大代表辞去代表职务,任命吴娟为都江堰市人大常委会蒲阳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张爱菊为都江堰市人大常委会玉堂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会议指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科学划设“三区三线”,切实加强耕地、生态环境保护,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构建“一山一网一带一区、一心一轴多点”的保护开发总体格局,是全市未来15年空间发展的指南和可持续发展的蓝图,更是全市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城市现代化进程的重要举措。

会议强调,要落实规划编制的重大要求。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紧紧围绕“三个做优做强”“产业建圈强链”“四大结构优化调整”等战略要求,聚力做优做强郊区新城功能,深入落实成都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都江堰市“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与上位规划、专项规划有机衔接,进一步增强规划的系统性和协调性,切实做到“多规合一”。要强化规划的有效执行。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按程序加快推进《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报审报批工作,总体规划批准后,应当及时公布,并抓好规划的组织实施。通过加快编制各专项规划和中心城区详细规划,推进《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落地落实。要加大规划实施的监督力度。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落实规划“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工作,实施规划动态监督和科学优化。依法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坚持规划刚性约束,严格按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进行规划管控,坚决制止和依法严厉查处违反规划的行为,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本报记者 黄代凤 韩晓曼 实习生 杨巧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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